很好的应付检查指导材料,花了我很长时间才整理的电子文本,可修改,适用于管理者文件下发对照完善工作.三分少了点,就当对大家缘分的回报吧
第三条 餐饮业经营者必须先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向工商行政管部门申请登记。未取得卫生许可证不得从事餐馆业经营活动。
第四条 餐饮业经营者必须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配备专职者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并要针对生产加工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建立健全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建立自查制度并有自查记录。建立企业自身的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第五条 餐饮业经营者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有关规定,做好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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