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企事业单位党委书记、副书记;党总支书记、副书记;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纪检书记、副书记;组织、宣传等党务工作者;干群、工会等政务工作者。
国资研函[2008]6号
关于举办“企事业单位党务领导
党政工作能力与领导力建设进修班”的通知
各企事业单位:
为做好新时期党的领导工作,结合新情况和新任务企事业单位党的领导者首先必须自觉锻炼和培养过硬的党务工作能力,形成有自身特色的领导力。为培养企事业单位党务领导前瞻性的新思维,使其掌握现代管理知识,促进其综合管理能力的全面提升,加强其领导力培养和执政能力建设,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研究中心决定分期举办“企事业单位党务领导党政工作能力与领导力建设进修班”。组织中共中央党校、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国家行政学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等单位的著名专家就党务政治鉴别能力建设、现代领导艺术建设、党的领导方式与执政方式、党内民主建设、党的组织制度和组织优势建设、领导影响力建设、领导者处理危机能力建设、政务活动礼仪、树立科学人才观专题、荣辱观等专题进行专业与权威的讲解与系统的指导。欢迎各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积极报名参加。
组织中共中央党校、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国家行政学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等单位的著名专家就党务政治鉴别能力建设、现代领导艺术建设、党的领导方式与执政方式、党内民主建设、党的组织制度和组织优势建设、领导影响力建设、领导者处理危机能力建设、政务活动礼仪、树立科学人才观专题、荣辱观等专题进行专业与权威的讲解与系统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