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值计价
带息票据于期末计提利息,确认为利息收入,并增加面值。
应收票据不得计提坏帐准备。
到期不能收回(或未到期已经基本确定不能收回)的应收票据,转应收账款并计提坏帐准备。
2. 具体核算:
(1)收到商业汇票:
借:应收票据——商业承兑汇票(A公司)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收回到期汇票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票据——商业承兑汇票
财务费用(未计提利息部分)
(3)期末计提带息汇票利息
借:应收票据
贷:财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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