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企业家在企业运营过程中,遇到员工与企业的纠纷问题。尤其当企业规模上升以后,这样的问题出现的更频繁。如何应对这些问题,是每个管理者经常头疼的事。
遇到纠纷怎么办呢?能协商处理当然最好,如果不能协商处理,就要寻找法律途径。而且,协商也是在法律规定的框架下达成的。所以说,企业管理者很有必要去了解劳动法,特别是即将实行的新劳动法。下面,我就针对新劳动法的规定,从企业的角度来提出一些建议和方式,希望对各位有所启发。以下仅代表个人观点,欢迎共同讨论,以期抛砖引玉
规章制度是劳动合同的一部分,要让劳动者遵守执行,应当让劳动者知道。因此,新劳动合同法规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应当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关于告知的方式有很多种,实践中,有的用人单位是在企业的告示栏张贴告示;有的用人单位是把规章制度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发给劳动者;有的用人单位是向每个劳动者发放员工手册。无论哪种方式,只要让劳动者知道就可以。
企业应当建立完备的管理制度,建立建全各项人事资料,比如入职登记表、职工身份情况、职工学历状况。职工名册应当与工资支付表上的员工人数、姓名等情况一致。劳动监察部门一般行使监察时,会要求企业提供以上资料。因此企业在建立这些文件时,尽可能按照劳动局监察的要求建立相关文件,并让这些文件保持高度一致,以避免不小心招来巨额罚款之灾。在劳动争议案件中,法律规定由用人单位举证,因此用人单位应重视法律文件的保存及建立,一般应保存二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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