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集團人才之運用,以能適才、適所,發揮 最大功能效益為衡量。
2、集團人才之發展潛能,以具備公司未來發 展需要之資源能力。
3、集團核心本業人才之養成,以內部養成為 主要來源;新事業視核心能力發展需要, 若內部無法滿足,由外部人才填補,以發 揮資源互補。
4、為配合集團國際化管理需要,語言能力為 人才召募重要衡量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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