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当纳税调整后所得为正数,可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一年弥补不足的,可逐年连续弥补,弥补期最长不超过5年,5年内不论盈利还是亏损,都作为实际年限计算
填报基本要求
一、亏损或盈利额—填报主表“纳税调整后所得”加上税务机关查增的应纳税所得额
注意:
1、税务机关查增的应纳税所得额不得弥补亏损
2、纳税人当年亏损,应将查增额调减亏损
3、经税务检查由亏损调整为盈利的,第2列填0
填报基本要求
二、合并分立转入可弥补亏损—填按税法规定可并入的被合并、分立企业的亏损(—):
1、以吸收合并方式改组的,分别各自弥补亏损
2、以新设合并及吸收方式合并,被吸收企业不具备独立纳税人资格的,可延续弥补
3、分立前未弥补的,分立后由各自份额分担亏损
4、合并企业支付被合并企业的价款中,除股权以外的非股权支付额,不高于股权面值20%,可弥补,弥补额=所得额*(被合并资产/合并后净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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