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策略选择不能同谈判战术选择混为一谈。
策略选择是个“做什么”,而不是“怎么做”的问题;
战术选择是要解决“怎么做”的问题。
国际商务谈判者应作哪些策略选择?
1.首先是要规定谈判的总体方针。是采取谋求一致的策略方针,还是用皆大欢喜的方针,或是以战取胜的策略方针。
2.规定所期望的结局类型。如,要谋求怎样的协议,是全盘性的还是局部性的?是书面合同还是口头保证?是具体的条款细则还是概括的原则?是直接达成协议还是日后另作计议?是“拒之门外”,还是“以诚相见”?等等。
3.在现有的选择中,规定优先的抉择。
4.对那些被人们系统地称作谈判范围和领域的事物作出规定。
①如何确定谈判范围的界限:确定哪些是“绝对”可谈判的,哪些是“必要时”可能谈判的,哪些是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谈判的,“即破裂点”。
②是否有必要采取主动,驻足不前,静观待命。
③时间的价值有多大?是需要速战速决,还是手中尚有一定机动时间;怎样使时间有利于己方,在延长时限的情况下应采取什么态度;尽可能以怎样的速度来控制辩论和事态的进程,是加速,还是从容不迫。
④可接受什么程度或什么类型的风险,可向对方强加什么程度和什么类型的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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