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跨国投资的区位选择策略需从两个方面考虑:
第一,影响企业利润最大化的因素;
第二,非生产性成本;
第三,非生产性因素。
1、 “勒纳的垄断势力度”——垄断势力的测定指标。
2、测定思路:完全竞争厂商和有垄断势力厂商之间的重要区别:前者价格等于边际成本;后者价格大于边际成本。测定垄断势力的一个方法就是计算使利润最大化的价格超过边际成本的程度。
3、上述方法是经济学家阿巴·勒纳(Abba Lerner)1934年首先使用的,所以叫“勒纳的垄断势力度”;
非生产性成本包括:
1、厂房建设费用或租赁费用E。这部分成本显然与C成正比,而与Y成反比;
2、交易费用S,主要是考察、调研、接洽、谈判、实际投资等过程中涉及的费用,这种费用显然与企业的成本正相关,而与企业的利润成反比;
一个是企业制度,另一个是企业规模。其中制度上应以非国有企业投资为重心。因为非国有企业在体制上与一般市场经济国家的企业一致,投资者可以对企业资产负永久责任,企业外向投资中的政府风险小,企业如何注册,都不存在国有资产外流之虞。规模上应以“规模以上”(年销售额在500万元以上)企业为主。这类企业不仅有财力跃过投资接受国的最低投资“门槛”限额,而且与“规模以下”企业相比,经营者素质较高,商誉较好,有一定竞争力。而有一定规模,商誉较好企业的海外投资,对于我国长远的跨国投资,可以起到某种正面“广告”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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