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为规范公司员工的培训工作,确保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和行之有效,建立完善、系统、灵敏的员工培训体系,特制定本办法。
2、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的培训管理。
3、权责
3.1、 人事企管部是员工培训的归口管理部门,具有以下职责:
3.1.1 、负责制定公司年度培训计划,并组织公司统一培训项目的实施;
3.1.2、 对公司整体培训工作的实施进行监督、指导和评估;
3.1.3 、建立全体员工培训档案。
3.2 、各相关部门负责本部门相关专业的技术、业务培训及部门内部员工培训的组织、评估及汇总工作。
4、培训管理
4.1、 总则
4.1.1、 员工培训是提高员工整体素质、企业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力的有效途径。
4.1.2、 员工培训必须从公司的生产经营现状和员工的整体素质水平出发,以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目标为导向,全面、全过程地对员工进行思想、文化、技术业务培训,形成一支具有较高政治、思想、文化、技术业务素质,凝聚力和战斗力极强的工人队伍。
4.1.3 、公司努力为员工搭建坚固有力的培训平台,通过各种形式的培训,使员工成为学习型的人才,使公司成为学习型的组织。
4.1.4、 员工培训施教对象是全体在职员工。全体在职员工都有要求职业培训的权利,也有为其它员工提供培训的义务。
4.2 、培训内容
4.2.1、 培训分为一级培训、二级培训和三级培训。
4.2.2 、一级培训
全公司范围内集中或分散进行的培训。包括企业文化理念、商务礼仪、法律法规、管理制度、塑形军训以及公司组织的职业资格、学历教育等各种外出培训等。
4.2.3、 二级培训
以专业或部门为单位进行的专业知识、安全知识、岗位技能等的培训。
4.2.4、 三级培训
各班组在岗位范围内对员工进行的操作技能、技巧等的培训。
4.3、 培训程序
4.3.1、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人事企管部每年年末制定下一年度的公司整体培训规划及一级培训计划。
4.3.2 、各部门每年年末制定下一年度的二、三级培训计划,于每年12月15日前报人事企管部;每月月末制定下月的培训计划,填写《月度培训计划表》于每月26日前报人事企管部,人事企管部统一制定月度公司培训计划,报公司领导批准后由各相关部门组织落实。
4.3.3 、因工作需要需临时增加的培训计划,各相关部门填写《培训申请表》,报人事企管部审核后组织落实。
4.3.4 、员工上岗前必须经过岗前培训,培训内容为企业文化理念、商务礼仪、法律法规、公司制度、塑形军训等。培训时间为3—15天,合格后上岗试用。
4.3.5 、根据培训计划,各有关部门要提前准备培训教材,报人事企管部备案、认可。按规定时间组织员工进行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考勤工作。
4.3.6、 培训结束后,要组织受训人员进行考试,并对培训情况进行总结。
4.3.7 、各部门在每月30日前将部门月度培训总结连同部门本月培训材料,包括教案、试卷、《培训考勤记录表》、《员工培训考核成绩表》、《培训记录》、《员工培训积分表》副本等报人事企管部。
4.4 、培训要求
4.4.1、 培训采取积分制度,人事企管部为培训积分的管理部门,负责培训积分系数、分值的确定、统计记录、存档等工作。
4.4.2、 一、二、三级培训考试的原始成绩采用百分制,然后把原始分换算为标准分,积分统一以标准分乘以相应系数记入。具体计算公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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