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部门向供货商发出订单,并将订单的复印件送往应付款部门;
2、供货商发货,福特的验收部门收检,并将验收报告送到应付款部门
(验收部门自己无权处理验收信息);
3、同时,供货商将产品发票送至应付款部门,当且仅当“订单”,“验收报告”以及“发票”三者一致时,应付款部门才能付款。而往往,该部门的大部分时间都花费在处理这三者的不吻合上,从而造成了人员,资金和时间的浪费。
1、面向流程而不是单一部门。
倘若福特仅仅重建应付款一个部门,那将会发现是徒劳的,正确的重建应是将注意力集中于整个“物料获取流程”,包括采购、验收和付款部门,这才能获得显著改善。
2、大胆挑战传统原则。
福特的旧原则:当收到发票时,我们付款。
福特的新原则:当收到货物时,我们付款。
旧原则长期支配着付款活动,并决定了整个流程的组织和运行,从未有人试图推翻它,而BPR的实施就是要求我们要大胆质疑,大胆地反思,而不能禁锢于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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