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缺乏主动出击市场的动力和积极性。实际调查表明,企业外部资源利用低,企业与供应商的合作还没有形成战略伙伴关系。
2)许多企业虽然有很一定的市场竞争能力,但是在与其他企业进行合作方式上,“以我为主”的山头主义思想盛行,没有进行科学的协商决策和合作对策研究,缺乏市场竞争的科学意识。
3)国有企业特殊的委托--代理模式。委托代理的“激励成本”(incentive cost)远大于市场自由竞争的激励成本,代理问题中的“败德行为”相当严重。
4)企业合作关系中短期行为普遍存在。
5)由于“棘轮效应”的存在,企业在合作竞争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高。
6)企业与企业之间信息传递工具落后。
1)对于制造商/买主
降低成本(降低合同成本)
实现数量折扣、稳定而有竞争力的价格
提高产品质量和降低库存水平
改善时间管理
交货提前期的缩短和可靠性的提高
提高面向工艺的企业规划
更好的产品设计和更快的对产品变化的反应速度
强化数据信息的获取和管理控制
2)对于供应商/卖主
保证有稳定的市场需求
对用户需求更好的了解/理解
提高运作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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